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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常环委办〔2016〕1号)和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北区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孟河镇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常孟政〔2016〕35号)等文件精神,孟河镇现将常州弘亿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6日。 一、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孟河镇 “登记一批”项目自查基本情况报审、公示表(第一批)(见附件)
/uploadfile/cznd_menghe/2016/1221/20161221140028_88417.docx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舒
联系电话:0519-83550758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富民花园二区事业单位大楼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