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在常州市新北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王建军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95.2亿元。由于区划调整原因,经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96.75亿元。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16亿元,同比增长8.12%,比上年增收7.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5%。其中:国税口完成25.6亿元,同比增长8.34%;地税口完成53.47亿元,同比增长7.91%;财政口完成19.09亿元,同比增长8.47%。
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1.95亿元,由于上年结转、省市下达专项经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以及年度调整预算等因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66.75亿元。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6.75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预计完成45.75亿元,同比增长28.87%,增支10.2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9亿元。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63亿元,同比下降67.28%,比上年减收75.31亿元(减收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根据审计署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整改要求补入库土地出让金84.52亿元)。
由于省市专项补助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因素,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6.69亿元,同比下降67.06%。
(以上支出为预计数,目前财政决算正在编制中,待财政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收支管理,确保实现财政预算平衡
受到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房地产低迷等因素影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趋缓。全区财税部门克服增收的不利因素,强化征管、依法征收,全力保障财政运行。在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保障民生、环保、科技等重点支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坚持民生导向,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全区财政部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确保各项民生资金保障落实到位。一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2015年老年失地农民保养金由每月520元提高到550元,惠及2.7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惠及4.15万人。全年向低保对象等特困群众发放补助资金3593万元,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2200万元,困难群众医疗救助844万元。二是保障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投入6300万元用于多所中小学改扩建工作,全区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继续做好学校债务化解工作,投入1682万元用于化解西夏墅高中债务。按照江苏省首批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要求,更新了学校的图书、师生电脑、教学仪器等教育装备。制定新北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我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三是落实涉农惠农政策。全年通过“一折通”发放水稻直补资金290万元,补贴农户48699户;发放农资综合补贴1300万元,补贴农户49117户。全年投入1714万元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7个,小农桥25座,省级美丽乡村1个。四是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力度,全年投入12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
3.汇聚各类资源,助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着力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一是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与国开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开展了20场对接活动,促成银行对14家中小企业累计发放贷款6020万元。积极实施“苏科贷Ⅱ”项目,对8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8648万元。做好区内企业应急转贷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会同经发、科技、环保等部门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资金5.9亿元。三是加快财政扶持资金拨付速度,将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及时下拨企业。全年共拨付环境保护、产业扶持、科三费用、技术改造、服务业、创新型园区等各类财政资金6.35亿元。
4.坚持创新实践,推动财政改革纵深发展
围绕发展难题,加强创新实践,继续做好财政改革各项工作。一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编制了2015年度全口径预算。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同时试点了五个部门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基本公共卫生、社会化养老等16个项目及专项资金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四是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政府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准确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了基础。五是在区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增加了部门支出透明度,规范了财务核算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六是继续推进投融资改革。积极构建“财政资金支持、区属国企投入、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复合型投融资体制。
5.多方筹措资金,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需求
面对土地出让金萎缩、区属公司融资规模受限等不利局面,按照“投融还一体化”的理念编制2015年城乡建设资金平衡计划,创新融资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全区重点建设项目需求。一是做好存量债务化解工作,争取到省代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4亿元。二是推进PPP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欧低碳生态试点城市等项目已纳入省项目库。三是创新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模式,积极争取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四是大力支持区属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6.强化国资监管,扎实推进国企各项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国企各项改革。一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性调整,明确战略定位,推进常高新集团、龙控集团制定改革方案,落实改革措施。二是按照业务相近、功能相合、优势互补的原则,推进国企功能性重组。将常创投公司、新北建设公司整体划归常高新集团。三是以提高国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推进全区资源整合。四是以资本市场为纽带,推进国资公司上市,常高新集团下属顺泰租赁公司和龙控集团下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7.加强财政监督,提升财政业务管理水平
以“大监督”理念开展财政监督工作,通过全过程跟踪审查、专项检查和内部抽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对S122省道、北海路、藻江河综合整治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一批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查。对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财政系统工作纪律、政风行风、综合业务进行了全面抽查,规范了财经纪律,提升了工作效能。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当前财政发展面临的困难也不容忽视,主要是: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财政收入低增长的格局短期内难有改观,民生、教育、社保、建设等刚性支出的标准越来越高,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改革进入“深水区”,热点难点增多,改革任重道远;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任务十分紧迫。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决策部署,贯彻积极财政政策,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全力保障资金平衡,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有效管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稳增长促发展,坚持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
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政策性因素,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比上年增长6.5%以上。
2.支出预算草案
2016年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9.52亿元,同比增长2.47%,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42亿元,同比增长2.11%。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有效落实。主要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安排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民生保障支出112482万元,同比增加33646万元,增长42.68%。
(2)安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招商引资、人才工作等经济建设支出49357万元,同口径增加5780万元,增长13.26%。
(3)安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生态建设支出23682万元,同比增加1065万元,增长4.71%。
(4)安排农田水利、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等农业现代化建设支出6768万元,同口径与去年持平。另外,部分水利工程由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5)安排81000万元专项用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支出和存量工程款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要求,2016年全区范围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
根据我区基金项目收入情况,2016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2亿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
三、完成2016年度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增收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和财税政策变化,用足用活各类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努力培育财源新增长点。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两级协税护税体系,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征管合力。加强对股权转让、企业上市、不动产转让、企业分红等一次性税收征管。加强依法征管,做好户管调整,杜绝税源流失。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健全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事项。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一般行政性经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全面深化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体系。继续贯彻新《预算法》要求,不断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对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财力合理下倾,确保基层财政正常运转。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行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试编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总体财务状况。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及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探索园区开发、城镇化建设筹资新模式,推进PPP试点项目建设。按照“科学安排、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继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
(三)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事业
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可持续”的要求,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推进优质医疗惠民工程。支持“三农”发展,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优质养老,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体系投入,支持养老机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拓展小额贷款帮扶领域,促进妇女创业、大学生创业,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建设和文体惠民工程。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管理监督一体化,内部外部相结合的思路,实施分层分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投融资管理体制,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大力拓宽绩效评价范围,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逐步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继续加大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力度。运用好资产清查结果,盘活存量资产,弥补资金缺口,促进项目资金滚动运作、良性循环。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机制,规范财政监督行为。
(五)完善管理体制,提升国资管理水平
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科学界定监管边界,加快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建立完善投资决策、收益管理、激励考核在内的相关制度。提高区属公司的投融资能力,积极推动区属公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期限长、成本低的开发建设资金。加快区属公司的转型升级,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针对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进一步规范政府与投融资主体之间出资、增资、委托代建、回购结算的关系。推动区属公司创新商业运作模式,积极拓展盈利增长点,寻找实现区域发展边际红利的途径。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