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区直属卫生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区春季学校卫生工作,预防春季传染病流行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常新社卫〔2016〕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于2016年3月7日至18日,对我区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等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督导.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春季学校卫生由新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北区卫生监督所和各基层医疗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及管理台账等四个方面。检查覆盖了全区各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共计88家单位,其中学校卫生室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12家,提供直饮水的有25家,桶装饮用水的有28家。各校基本建立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学校卫生硬件建设、软件质量和教育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饮用水管理工作开展规范,索证管理有了较大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及健康教育课程按要求规范开展。
二、成效体现
(一)防控体系完善,防治结合成效显著
绝大多数学校(幼儿园)都成立了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和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制定了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并配备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防制工作;学校均开设有健康教育课程(讲座),有宣传阵地及设施,健康知识宣传途径丰富多样,龙虎塘中心幼儿园等通过游戏、儿歌、演示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课程,龙城小学配置了心理咨询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认真落实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推进常见病、因病缺课监测工作。
(二)卫生环境提升,层层落实管理加强
随着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学校的整体教学生活环境有了显著的改善,教室内的采光、课桌椅分配率、照明和宿舍内的人均面积等均基本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本次检查的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均制定有各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尤其是奔牛实验小学、奔牛初级中学、万绥小学、安家小学、河海中学、新北实验中学、薛家中学、薛家中心小学和吕墅中学等学校不但向供水人员索取了健康合格证明,而且校内也指定专人从事饮用水管理,每年都进行人员健康体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报告、消毒记录也都能及时更新,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台账,校内人员饮水安全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存在问题
虽然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学校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有诸多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并切切实实落实到日常的学校管理中。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
1.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部分学校未按照《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制定并有效落实传染病相关防控制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不规范,相关工作责任人不明确。个别学校尚未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疫情处置资料收集不够全面。传染病发生后,部分学校、幼儿园未规范填写学生传染病登记表,或缺少晨午检记录、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学生教室宿舍消毒记录等相关记录,学生返校后复课证明未及时收集。
3.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未有效开展。根据2015年区社会事业局下发的《新北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文件通知要求,辖区初中以上学校应按照方案部署,重视并落实相关措施,组织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通过检查发现,除龙虎塘中学、薛家中学、奔牛高级中学、中天实验学校、常州技师学院和建东学院外,其余初中以上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均未有效启动。
(二)健康教育及学生常见病管理
1.健康教育工作缺乏系统性。一是健教课程缺少相关读本教材。中学及各幼儿园缺少专门健康教育读本,各幼儿园未能根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因材施教。二是健教课程未开展考核工作。大部分学校未开展学生和教职工健康知识知晓和健康行为调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调查率相关数据无法体现。三是部分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台账不规范,内容不够完善。其中罗溪启智幼儿园台账资料内容缺失较多。
2.学生常见病防治和因病缺课监测网报力度亟待提高。学校对学生常见病监测缺乏有效管理,常见病监测数据汇总统计及体检的数据未能及时上报,不能有效掌握本校学生常见病患病情况。薛家中学、北郊中学高中部、圩塘中学、罗溪中心小学、孟河小学、小河中心小学东陆校区、安家小学、小河小学等学校对因病缺课监测网报工作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网报率始终处于较低水平,因病缺课零报告次数偏多,其中薛家中学至本次检查时未开展网报工作。
(三)学校生活和教学环境监测工作
本次学校卫生环境监测对教室内的采光、课桌椅分配率、照明和宿舍内的人均面积等进行抽查,基本符合卫生规范要求,但是在教室的人均面积和噪声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目前全区只有12家学校设立了卫生室,并配备了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应设立卫生室的学校数相去甚远。个别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务室尚需进一步规范,主要存在消毒隔离概念不强,器械物品的消毒不规范,医疗废弃物存放未使用黄色专用垃圾袋,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
(四)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
虽然在检查中各学校均制定了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制度,但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集中在没有为供、管水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管理档案,索证索照不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台账不详细等。部分提供桶装饮用水的学校在索证资料上存在一个误区,对纯净水本身的各项索证资料比较健全,但是忽略了饮水机的相关索证,饮水机作为涉水产品,同样需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批件等资料来证明其的合法合格身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意识,加强领导。增强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健康教育、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学生体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完善建设。各级学校要积极争取当地镇政府、街道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学校饮用水、教学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在学校新、改、扩建过程中积极加强和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科学设置和完善场所、设备或设施,改善饮用水、教学环境卫生条件,积极落实学生体检经费,最大限度地消除饮用水安全和学生健康安全隐患。
(三)增进协作,强化预警。学校要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加强自身管理,完善自身建设;卫生监督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以防止传染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配合做好辖区内各学校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学生体检等工作。强化学校—监管部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测预警体系,加深部门协作与联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