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2015年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为落实相关要求,2016年6月,高新区管委会召集区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社会事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要求大力推进中小学生“避险应急、安全救护”技能培训工作。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在全区中小学生中积极推进落实 “避险应急、安全救护”培训工作,力争把这项工作做出特色,做成品牌,使每一位在新北区中小学就读的学生掌握避险应急、安全救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提升综合素养。
二、工作内容
针对新北区中小学生的应急避险能力的提升要求,本专题培训内容包括应急救护基本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对、灾害的避险和逃生、校园突发事件疏散演练等。具体内容如下:
1.应急救护基本知识
课程内容包括现代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术、止血包扎等知识要领和实际操作练习。
2.校园突发事件应对
课程内容包括校园紧急疏散图绘制,校园突发火灾的案例和正确应对、校园突发踩踏的案例和正确应对。
3.灾害的避险和逃生
课程内容包括突发地震、洪水、台风的案例和正确应对,灾难逃生游戏和灾难地图绘制等。
4.校园突发事件疏散演练
课程内容包括校园突发事件疏散程序讲解、突发事件疏散演练和讲评。
本培训主要由以上内容构成,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实际作必要调整。培训过程必须从中小学生的特点出发,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方式进行,在常识培训后要组织参与培训的学生进行演练,将所学到的知识转化成实际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应急避险能力。
三、推进步骤
1.2016年秋季开始实施,首次培训范围为全体五、六、七、八年级学生;从2017年秋季开始,专门面向新北区五、七年级学生进行培训。
2.通过正规招标程序产生有专业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政府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拨出专款,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培训。
3.为保证工作的稳妥有效推进,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选择中小学各1所先行试点,积累经验,方案成熟后在全区进行推广实施。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由区财政、教育、卫生、红十字会、科协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此项工作,并对此项工作进行绩效评估。由区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负责动员部署并具体落实日常避险应急、安全救护知识教育内容,组织师生配合专业公司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2.经费保障
由区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予以经费保障,列入区科协预算。由科协、红十字会等部门对培训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后拨款给专业培训公司。
3.服务保障
由区科技局(科协)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共同做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落实专业公司人员实施培训。
4.课时保障
该项工作从2016年秋季开始实施,在开展中小学生“避险应急、安全救护”教育培训过程中,各中小学可从健康教育课时中调剂,合理安排课时,不得增加学生负担。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常州市新北区红十字会
常州市新北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