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要求,兼顾全面,协调推进,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于社会关注的财政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了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综合处具体协调落实、职能处室和各财政分局密切配合的组织体系。专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让大家都了解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新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北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我局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办理流程,指定信息更新维护的负责人员、更新要求及标准,通过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至各个处室,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处室年度考核,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新公开方式,增强公开效果
为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围绕“公开、服务、便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多个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新闻动态、政务公开、公告公示、办事指南、在线申报、部门信箱、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图文并茂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会计继续教育的平台,向全区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宣传财政知识,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落实,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有书面审查审批记录,局政务信息网站的内容得到了一定的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上报新闻动态240条,更新政务公开11条,公告公示1条,专题报道11条。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与区档案局联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
(二)依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收到24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及减免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情况来看,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全局人员通力协作下,基本建立起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基本满足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我局基本信息的需求。但与上级和公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还需进一步加强,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具体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局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出发,在前期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处(室)的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出明确要求,落实到本处(室)信息员并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二)加强组织,提高报送时效性。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在工作中如何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局共同努力。以前的工作主要是综合处人员负责信息的更新,而报送渠道为各个处(室)和财政分局,因为报送时间的不及时,会出现延误。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各部门的培训,提高报送的时效,加快报送速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现在财政条线报送信息的数量有余,质量不佳。为进一步强化报送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局政府信息,我局将开展各种形式的处(室)、财政分局信息员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信息督察制度,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的台账登记制度,每季度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