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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罗溪财政分局个管办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和《进一步规范委托街道乡镇代征税收的工作意见》的相关规定,对2户月营业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地税单管户和40户国税建帐户开展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的业务指导,明确了建账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