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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不受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个人身份限制,包括在我市境内国有、民营或其它所有制形式企事业单位中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包括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未达高级但实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体按以下有关业务条件选拔: (一)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二)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
(三)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创见性的; (四)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五)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六)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七)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组织领导和直接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的;
(八)工农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要求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原则上,高技能专家推荐人选应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申报材料: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
(2)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内容复印件;
(3)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技能的材料;
(4)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四、申报流程: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报,将材料送至区人社局人事处(区政府1904,电话85163022),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优先从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中选拔产生。
(二)推荐人选名单及主要业绩材料由人选所在单位予以公示。 (三)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名单,报省人社厅。
注意事项:申报工作请关注常州国家高新区人才网,相关表格在网上直接下载,A4打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