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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拆迁安置办公室,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
2016年12月3日,常州市常通拆迁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在新北区孟河镇新孟河拓浚项目小河社区段拆迁工作过程中与被拆迁居民发生严重的肢体冲突。经调查认定,常通拆迁公司现场负责人陈刚、项目经理谢文俊在该事件中疏于管理,没有及时制止,对该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由于该事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现依据《常新政规【2010】2号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决定取消谢文俊、陈刚在新北区从事或参与动迁工作的资格。
常州市新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