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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若干科技创新政策意见》(常开委〔2015〕2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组织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新北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大户奖励。有关事宜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须在区内注册、并在区内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二、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大户申请奖励条件及金额
1.本次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大户奖励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专利申请;
2.专利代理服务机构2016年在新北区内专利代理总量在500件(含)以上的,且发明专利代理量不低于150件的,奖励5万元;2016年在新北区内专利代理总量在1000件(含)以上,且发明专利代理量不低于300件的,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符合奖励条件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在申报期限内到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局办理奖励申报手续。
四、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5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作自行放弃;
五、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大户奖励申报材料:
1、2016年度本机构在新北区内代理的专利清单;
2、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利代理真实性承诺书。
常州市新北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