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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2017年商品有机肥补贴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14 来源:农业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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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2017年商品有机肥补贴公告
为示范、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推进“藏粮于地”与“藏粮于技”战略,努力实现化肥使用减量目标,根据《2016年新北区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西夏墅、孟河镇的种植粮食、蔬菜、瓜果等产业的农户购买商品有机肥进行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为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示范性,优先补贴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科技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补贴商品有机肥施用地块要相对集中连片,重点扶持粮食、蔬菜、瓜果等农业产业,其中:粮食作物100亩以上,蔬菜、瓜果等园艺作物30亩以上。一次性购买商品有机肥数量5吨以上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财政补贴商品有机肥总量1500吨,供应商已由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为常州科力农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18元/吨,每吨财政补贴400元,差价18元由用户购肥时支付。补贴商品有机肥原则上粮食作物每亩供应不超过200公斤,蔬菜、瓜果等园艺作物每亩供应不超过300公斤。
三、补贴方式
(1)因商品肥补贴规模有限,遵循“先申请先供肥,供完结束”的原则。
(2)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商品有机肥的采购和统筹分配工作。原则上,孟河镇1000吨,西夏墅镇500吨,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两镇使用量。
(3)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各镇农技部门对申请购肥农户的资格、补贴数量等进行审核,确认。
(4)采取用户自愿申报形式。用户凭土地承包或流转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镇农技部门书面提出购肥申请,书面申请中必须明确拟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种植类型及规模。申报主体应有一定种植规模、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5)镇农技部门统筹考虑补贴对象、种植类型、规模、申报顺序等因素后,确定购肥资格和补贴数量,并向供应商开具介绍信。
(6)厂家供货上门,镇农技部门、用户核查后,签收收货单,用户支付货款(扣除补贴400元/吨)。
(7)供肥结束后,采用两级公示。镇以村为单位公示(照片留档),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对整个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8)供肥时间为2017年公告发布之日起。数量有限,供完为止。
(9)该项目不得与其他财政补助项目重复享受补贴。
四、公告期
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新北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