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因保管不善,XXXX 个体户(注册号:320407600124365)遗失营业执照正本1 本(编号:320407000201106210131),遗失营业执照副本1本(编号:320407000201106210134),现公告申明作废。
个体业主签名:孙达兵
日期: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