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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桥高级中学医务室:
本机关于2017年 11月10日受理你(单位)申请的 医疗机构变更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类别:医务室
名称:常州市新桥高级中学医务室
选址: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116号
床位:0
服务对象:内部
拟设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
其他: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有效期限:自2017年12月07日起,至2018年12月06日止。
批准文号:(常新)行审(医执)许准字〔2017〕006号。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 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