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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新农〔2017〕11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合作社及村委符合补贴要求,现予公示(清单附后)。公示时间12月7日起至12月13日止。
新北区农业局 2017年12月7日 附表:1.2017年农机区级财政补贴汇总表 2.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区级补贴明细表 3.2017年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发展区级补贴明细表 4.2017年新购高地隙自走式喷杆植保机服务区级补贴明细表 5.2017年机插秧作业区级补贴明细表 6.2017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区级评级奖励明细表 7.2017年新型农业机械推广区级补助明细表
附表1(汇总表)
附表2(报废更新)
附表3(高效设施)
附表4(植保机服务)
附表5(机插秧作业)
附表6(合作社评级)
附表7(新型农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