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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青年公寓社区卫生服务站:
本机关于2017年 11月29日受理你(单位)申请的 医疗机构变更地址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青年公寓社区卫生服务站
选址: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创新一路旁)农贸市场配套用房
床位:0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其他: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有效期限:自2017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12月11日止。
批准文号:(常新)行审(医执)许准字〔2017〕009号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