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城乡一体化)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