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位争先攻坚克难 务实创新再上台阶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司法局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厅关于“进位争先”的部署要求和上级司法行政重点任务安排,特别是根据省厅周厅长三次调研的讲话精神,对照考核标准和薄弱环节,逐项对标找差,逐项攻坚克难,面上工作总体提升,点上短板有所突破,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16年的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新北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四个全覆盖”业务工作要求,全面启动司法行政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各项探索,深入开展以“三化”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行政强基工程,在拉长补短、创新创优,夯实基础上取得明显成效。
1.矛盾纠纷调处扩面增效。加强人民调解向矛盾多发高发领域覆盖,扎紧“源头关”。区编委批复成立政法综治服务中心(调处中心),在区级层面打造处置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实战化平台。会同法院出台“诉调对接”规范指引,诉前调解成功调处1045件;开展“派驻式”公调对接实体化运作,14个派出所42名“派驻式”公调对接调解员、记录员配备到位,截止12月初,共调处成功1382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或群体性纠纷33件。强化基层调解队伍素能提升,成立区级“调解专家团”,420名调解员接受差异化、实战业务培训,为基层提供业务培训、决策咨询服务,筑牢调解第一道防线。抓牢“老娘舅”调解品牌,151名调解义工成为司法站实体化运作的中坚力量。
2.法治宣传教育务实高效。紧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把握“关键项”。做好区“七五”普法规划草拟,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并由区人大常委会下发相关决议,“七五”普法规划由区委、区政府名义转发。专题召开全区深化法治建设、政法队伍建设暨“七五”普法动员会议,全面启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普法载体创新,常态化开展“小新说法”微信公众号、“新北普法”网站和常高新普法官方微博运作推广,推进“法润千万家”以案释法海报走进村社,通过宣传栏(屏)、业主QQ群等平台覆盖,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做实宣传活动,送法治文艺下乡(进社区)巡演30场次,送法治电影下乡巡映300场次,“法律六进”等活动丰富开展,并出版四期高新区报专版进行宣传报道。以创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为动力,推进以本土法治文化为特色的阵地建设,孟河镇小黄山法治文化村被评为第四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3.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运作。抓牢社区矫正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补齐“薄弱点”。直击区局人少担重现状,新设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处,增核2个编制安排在执法一线岗位。直击基层社矫队伍薄弱问题,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各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社矫专职执法工作者,目前已基本实现专职执法工作者全覆盖。按照1:15标准配齐社会工作者,年内新聘6名社工。出台社矫专职社工考核办法,强化对新调入执法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落实专项实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所在镇(街道)。总结“双严”活动成果,落实“三检查、三规范”各项规定动作,把“不假外出”或“违规批假外出”作为执法巡查的重中之重,主动出击,对3名服刑人员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对26名“不假外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罚。加强装备平台建设,配备47台矫务通终端和 22台执法记录仪,落实1辆相对固定执法执勤车辆。加强“双8”制度落实的实体化平台建设,首个区级社矫公益劳动和教育基地在薛家镇建成投入使用。
4.公共法律服务利民惠民。以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为抓手,把握标准化试点“新契机”。深入开展标准化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级中心”)提档升级,8个镇(街道)完成标准化改造。加强服务团队建设,区级层面,完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建,18名律师组成6个专业组,为“法治新北”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会同区检察院组织律师团队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10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化解5件;探索重大信访矛盾引入律师团队化解模式,6起重大复杂信访问题纳入处置中。镇级层面,推动各镇(街道)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指导完成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出台和规范运作。村级层面,筑巢引凤,按照三合一标准(法律顾问、调委会主任、“老娘舅”调解义工),推动47名法律顾问扎根基层,常态服务。半年以来,提供服务咨询1065次/项,发放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12.5万元。立足现有实际推进应援尽援,完成182件法援案件办理,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为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先后组织2期律师培训沙龙,该项工作已纳入每季度常态化开展。
5.基层基础建设有所突破。针对困扰司法行政工作多年的基层基础问题,区司法局敢于“啃硬骨头”,积极争取区委分管领导的关心支持,主动对接有关镇(街道)党委主要领导,在1个月内完成了4个镇(街道)司法所长的调整任命,目前,全区10个司法所所长均为政法专编公务员。面对司法所管理体制这个“难题”,根据市五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向区委分管领导汇报,推动区分管领导牵头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专题会商,并制作下发专题会议纪要,推动司法所管理体制在今年3月份前全面调整到位。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完成枢纽型的新动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2个区级行业性社会组织建设,推动17个专业型、基础型社会组织完成注册登记,加快社矫安帮协会等行业性社会组织筹建。
二、2016年的特色创新工作
特色创新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保持生机活力的源动力,也是新北区司法局进位争先,实现“弯道超越”的驱动力,为此,我局在2016年务实抓好三方面创新举措。
1.下好镇级中心“标准化”先手棋。根据市局关于推进镇级中心标准化建设的试点任务要求,我局一方面实施硬件“对标找差”再提升。对照标准细化硬件设施分类,完善出台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VIS指导手册,努力为全区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提供最直观、最明确、最标准的实施模板,各镇(街道)根据自身场所实际,全面进行硬件设施的重组和改造,其中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到市委徐缨副书记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推动软件“健全完善”更务实。中心平台是基础,运作机制是关键。为此,我们重点抓好运行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全面公开,认真抓好全区统一的标准式公共法律服务指引手册的制作编印,及时抓好包括受理登记、业务办理、服务指引、需求分析、督促检查、第三方评价在内的工作台账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平台的实体化常态运行,充分发挥中心在基层法律服务体系的枢纽平台作用。
2.打好司法站“实体化”主动牌。区司法局打造“三位一体”司法站服务模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服务指引向基层前沿、群众身边延伸覆盖。推动司法站点标准化建设,便民服务站设置专门服务窗口,调解室作为司法站服务阵地。构建由驻村(社区)法律顾问、调委会主任、“老娘舅”义务调解员“三驾马车”为核心的司法站实体服务力量,建立实体化运作组织架构,实现“情、理、法”服务模式的有机统一、有效互补。同时,安排驻点法律顾问根据实际需求,每月至少两次来村社服务,并将固定服务时间、联系方式对外公示。固定服务时间之外,则由法律顾问、调委会主任和“老娘舅”义务调解员提供及时或预约服务。
3.做好普法载体“虚拟化”新文章。补齐新媒体普法短板,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有效整合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信息数据,充分发挥第三方运营团队专业化服务优势,全面收集各类新媒体普法平台发布资源,积极落实原创性信息新闻发布。同时,积极落实平台发布更新频率,每周至少三次进行平台内容更新,着力推动一条信息、多元使用、多点发布,有效提升了新媒体普法平台的关注度和浏览量。不仅如此,区司法局还深入各社区、各小区,开展专项线下的平台推广,醒目的宣传海报有效提升群众对新媒体普法平台的关注量。各平台上线以来,推送信息905篇次,以案释法案例205个,我局“小新说法”微信公众号被腾讯网评为“2016年度司法行政系统优秀运营奖”。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总体上联动普法的合力尚未有效形成,“普法是司法局的事情”的观念在部分成员单位中仍有存在。区法宣办在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方面尚没有拿出行之有效的举措,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定期考核、实时提醒机制尚未建立。普法由“要我做”向“我要做”亟待在顶层设计层面进行更有力的部署和谋划。
2.普法阵地载体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区法宣中心尚未建成,无纸化学法考试系统尚未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特别是品牌化、本土化的法治文化阵地还不多,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需要在2017年内有效加强。
3.基层人民调解“空心化”现象值得关注。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调委会调解的案件数量相当少,有书面协议的年均在450件左右,而当前诉调对接和派驻式公调对接年均调解均在千件以上。同时,法院的诉讼案件、公安派出所的民事(治安)纠纷处警量均在高位运行且每年增长。从这个角度看,基层人民调解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相当弱化,这其中既有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也有司法途径立案门槛降低、“110”24小时处警实时等方面的原因,更有群众对基层调解组织信任感降低等问题,值得关注。
4.社区矫正“标准化”运作带来的课题亟待解决。省厅加快推进的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从正面意义上看,对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进行明确规定,提出更为细致规范的要求,有利于社区矫正的依法运作。同时,不可否认,相当多的标准化要求是在社区矫正法治化建设相对弱化、滞后的情况下做出的,远高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也使基层本不那么规范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工作一蹴而就是否符合实际亟待探讨。
四、2017年的工作思路
展望2017年,我们深感压力巨大,区法宣中心建设、区调处中心实体化运作、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标准化运作、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等项目亟待新的一年中实现破题,司法行政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基层基础“365”工程等全面推进,更是新的一年中相当艰巨的任务。为此,我们只有争取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保障支持,在省厅、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明确进位争先、创新有为的工作方向,才能在新的一年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获新突破。
1.抓好条块结合,推动多元矛盾纠纷机制建设。按照“专业+社会”总体思路,在区级层面,加快启动区调处中心实体化运作,按标准配备专职调解员,建成专业化调处重大涉稳矛盾纠纷实战化平台;同时,积极将多元化解机制引入矛盾易发、高发领域(行业),一方面有效整合房地产、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征地动迁等领域和法院、公安、人社、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的“专家资源”,适时引入律师等第三方服务团队,加快建立合成维稳(多元调处)专家库,努力形成重大矛盾纠纷“来之能战”、力量整合的专业化维稳力量。另一方面,加快多调对接机制平台建设,强化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引领,推动适格律师团队有效参与诉前调解、公调对接运作;探索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专业化调解平台建设,从源头上压降诉讼案件数量,压降初信初访总量。在基层层面,充分发挥“专家库”在开展基层调解员培训、决策咨询、现场指导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同时,积极通过推进调解类社会组织的实体化运作,有效挖掘吸纳基层有意愿、作风正的各类“能人”力量,推动基层调解力量由几名专职调解员向覆盖全镇、全村的专兼职集合调解力量转变,着力通过政府购买、义工服务等模式,进行有效公示和宣传引导,推动调解“能人”群众出门可见、遇事可找、找了有用。
2.启动“七五”普法,合力推动精准普法。启动“七五”普法规划。按照区委、区政府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文件要求,推进以“谁执法 谁普法 谁主管 谁普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责任制落实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年度普法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和报告备案制度,出台成员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定期考核和实施提醒制度,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扩面。启动高铁公园、新区中心公园“部门法”法治公园建设,确保2017年内完成部门法公园建设任务,并推进相关公园参与申报省法治文化示范点。按照“一镇一品”、“一村一点”总体要求,发挥区法治文化建设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年度目标考核的推动效应,逐步推动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全覆盖。依托区公共安全体验基地建设,会同政法机关各单位,启动区法宣中心建设,努力打造互动式、体验型、现代化的普法平台阵地。推进互动式以案释法线上线下开展。充分关注当前案件高发情况,收集研判基层群众实际需求,继续做好针对性的“以案释法”海报宣传覆盖;同时,年内选择30个大型住宅小区开展普法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提升覆盖广度和深度,实现差异化、全覆盖普法。
3.抓好依法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平稳运行。以开展重要敏感节点安保为重点,以标准化执法运作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强化重点服刑人员信息化监控定位和日常巡查走访,主动发现并处理服刑人员不假外出违法行为。根据“三检查、三规范”活动实施的情况和发现问题,定期、不定期会同检察机关进行专项巡查,跟踪整改,确保到位。年内将把针对基层社区矫正的检察建议作为区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有效增强督查考核的“推动力”。严格落实《新北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考核办法》,将社工工作全过程纳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实行全过程考核、全流程监督。落实服刑人员“双8”各项制度,在服刑人员集中乡镇建设新建1—2个基地,推进“双8”在全区规范化落实。规范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提高服刑人员定位监控准确率,落实平台信息和网上巡查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化装备为规范开展管控提供有力支撑。
4.抓好需求采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取得实效。在标准化平台建设和实体化服务资源在基层有效覆盖后,2017年,将进一步发挥好12348公共服务平台和实体化服务阵地的需求采集功能,深化信息化采集查询设备配备使用,汇总分析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强化法律服务资源和服务产品的针对性供给。同时,抓牢12348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宣传推广,着力通过“三合一”实体服务团队(法律顾问、调委会主任、老娘舅调解义工)深入人心,“12348”服务指引灯箱闪亮村社,“便民法律服务公告栏”屹立村社,把“12348”服务平台和实体服务力量普及到千家万户,让基层群众足不出村即可进行法律咨询,足不出户即可拨打电话进行法律咨询,通过网上操作即可进行提交预约申请,努力实现群众需求信息的第一时间获取和回应。
5.聚焦社会组织,协调推进培育运作。落实规定动作。加快与民政局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年内完成社矫安帮协会和“律师之家”等行业性社会组织建设。探索自选动作。区局将会同民政局“北斗星”孵化中心、辛巴达公益服务中心等成熟社会组织孵化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探索新动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根据基层和群众实际需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优先抓好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维权服务等专业型社会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加快进入司法行政非执法工作领域。深化有效运作。充分对接司法行政各业务单元和镇(街道)有关需求,指导已建社会组织加快实体化运作,有效发挥社会组织覆盖面广、相关资源丰富的社会化优势,积极融入司法行政各业务领域,加快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品牌,有效提升司法行政领域的社会化运作水平。
6.改革现有体制,全面深化基层基础建设。理顺管理体制。以区出台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会议纪要为契机,主动与各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有效对接,把市五部门文件和区会议纪要精神讲清楚,说明白,最大限度凝聚推进改革工作合力。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人员确定后,专编专用,严禁挪用。相关人员转岗、调动、提拔等事宜由区司法局与各镇(街道)会商后办理,专项编制出现空编时,由区司法局会同镇(街道)按照公务员管理录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考或公务员调入。凝聚工作合力。以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年度绩效考核机制,探索推动司法行政专编人员年度考核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局所站一体联动运作,着力推动司法所在围绕镇(街道)党委中心工作同时,完成好司法行政各项规定工作,推动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安排有效落实到基层,践行到服务发展、保障稳定、倡导法治中,全面提升司法所的实战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落实制式装备。年内拟为司法所全面配齐“执法包”和执法电动车辆。根据省、市推进一体化智能平台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和全市推进进度,稳妥推进一体化智能平台涉及到的实战化指挥平台和视频联动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法务通、“12348APP客户端”等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