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报来的《关于报送丰收河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春政〔2017〕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水环境污染,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丰收河污水截流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新北区春江镇丰收河北侧、魏安路西侧、德胜河东侧,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座污水截流预制泵(地下)及截流管道、压力管道、2座流量计井、4座截流井、2座跌水井和1座污水检查井。
1.污水截流预制泵:地下埋填,1座200m³/d,1座1000 m³/d。
2.管道工程:截流管道总长59米,其中D159*6(钢管)管道4米、D325*10(钢管)管道2米、D426*10(钢管)管道37米,D530*10(钢管)管道16米;压力管道总长809米,其中DN150(球墨铸铁管)管道591米、DN200(球墨铸铁管)管道185米、DN400(球墨铸铁管)管道33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36.7万元,由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016-320411-78-01-526631)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2月22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