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报来的《关于呈报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2017年老住宅小区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完善配套功能设施,根据常州市新北区2017年城乡建设计划(常新政发〔2017〕13号),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2017年老住宅小区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单位负责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富都新村,整治提升对象涉及富都新村1-14、22-33幢共26幢。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墙维修出新面积约82800平方米(其中外墙渗水维修13000平方米)、落水管更换6000米、停车位40个(约500平方米)、社区周边道板更新200平方米、道路维修面积1000平方米、电动车车棚600平方米、防盗门出新167樘及小区消防设施维修。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办事处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017-320411-47-01-506307)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2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2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