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报来的《关于呈报新北区全区路灯节能改造和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新市政〔2017〕0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新北区全区路灯节能改造和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直埋电缆改造、路灯基础改造、预插式路灯灯杆改造、更换老旧照明设施、新建照明设施、并对全区累计约130组的节能柜进行改造,包括对湘江路、金惠商业街、宝丰河路、汉江路、龙江路、龙业路、华山路、新民路、新业路、秦岭路、惠山路、高邮湖路、崇山路、庐山路、新苑二路、新苑三路、创新大道、龙栖路、创新一路、河海路、太湖路、衡山路、创业路、通江路、浦江路、漓江路、泰山路、晋陵路、辽河路、长江路、昆仑路、吕汤线、吕汤路等道路及育龙路与镇中路路口和龙虎塘中心广场内的路灯进行改造提升。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1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945.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5万元、预备费用121.15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017-320411-78-01-505060)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27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