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报来的《关于呈报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河海街办〔2017〕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完善配套功能设施,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新北区河海街道内,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兰翔新村、燕兴新村、汇丰一村、汇丰河、柴支浜河及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工程。
1.兰翔新村:对1A、1B、10、16A、16B、41、27、28、29、17、18、20、21、22、23、25、26、43、44、45共20幢进行外墙防水出新,面积48000平方米。
2.燕兴新村:阳台山墙渗水维修,面积共8700平方米。
3.汇丰一村:停车位88个、人行道板1000平方米、休闲场地400平方米硬化、雨污水分流600米、侧石1050米及消防改造。
4.汇丰河:实施河道清淤,长470米、淤泥5600立方米。
5.柴支浜河:实施富都段驳岸工程,东起金山桥、西至澡港河,长700米。
6.户外广告集中整治2处。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办事处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017-320411-81-01-506302)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27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