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长江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报来的《关于报送新北区春江镇沿江东路(滨新路-玉龙路)旧路改造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新长江发〔2017〕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新北区春江镇沿江东路(滨新路-玉龙路)旧路改造工程项目,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沿江东路段,东起玉龙路,西至滨新路,不涉及新增用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交通工程及排水工程。本工程改建道路总长约1120米,道路红线宽度11米,路面宽度9米,道路两侧土路肩各宽1米。道路具体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9米机动车道+1米土路肩。行车道改造面积约12325.5平方米。
二、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86.62万元,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017-320411-78-01-505691)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31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