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报来的《关于电子印刷产业园配套桥梁工程(跨龙须路北侧河道)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黑牡丹建设立项〔2017〕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格局,提高交通整体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子印刷产业园配套桥梁工程(跨龙须路北侧河道)项目。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电子印刷产业园区南侧入口处,起于龙须路,上跨龙须路北侧河道与园区道路相接。不涉及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桥梁1座,桥梁跨径16米,全宽11米。桥梁上部结构为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柱式桥台,桩基础。桥梁断面布置为0.5米护栏带+2米人行道+6米行车道+2米人行道+0.5米护栏带。同步实施桥头衔接、配套交通设施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2.5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09.5万元、其他费用26.31万元、预备费用6.78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环境保护及其他工作。你单位应严格做好环保工作,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安全、消防、节能等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六、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局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可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核准。
(项目编码:2017-320411-48-01-512195)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31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