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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春江镇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居)民素质,决定在全镇开展“新时代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爱国守法、敬业诚信、遵德守礼、和谐互助、家风淳朴、绿色节俭”为主要内容,以“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传家风”为目标,着力提高村(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助推滨开区(春江镇)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评选内容和标准
(一)爱国守法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家庭成员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无违法乱纪问题;有较强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
(二)敬业诚信
遵循职业道德,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勤奋努力、尽职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勇于开拓创新。讲信誉、守信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公平竞争、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三)遵德守礼
弘扬优秀传统美德,家庭成员重家教、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维护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学道德模范,做有德之人。
(四)和谐互助
待人友善、尊老爱幼、邻里和谐、遇事协商,关心社会,乐于助人,帮助弱势群体;热心公益,参加村(社区)服务、扶贫救灾、慈善助学、环保义工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家风淳朴
家庭团结,家风民主,提倡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夫妻相互尊重、相亲相爱,婆媳妯娌关系融洽,科学教子,子女赡养老人,善待老人,不重男轻女,无家庭暴力。
(六)绿色节俭
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自觉行动,实现自然、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住房周边环境整洁,开展垃圾分类,畜禽圈养,不焚烧秸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不随地大小便、外出牵绳。勤俭节约,破除陈规陋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和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
三、评选方法、程序
(一)评选原则:“新时代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以自评为主,民主监督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二)具体方法:以村(居)民户为基本参评单位,通过村(居)民自评申报——文明户预选名单公示——办事处、村(社区)评审——文明示范户群众推荐评议——文明示范户候选名单公示——办事处、村(社区)评审——乡镇审定备案——授牌表彰等环节进行。根据村(居)民自评、其他村民互评推荐及村(社区)推荐情况,获得 “文明户”、“文明示范户”荣誉。“文明户”、“文明示范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对不能认真履行文明户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出现附件2所列负面清单行为的家庭,由村(社区)在当年就进行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三)评选程序:“新时代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负责牵头指导,各办事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
1.文明户评选
(1)村(居)民自评(11月1日—7日)。各村(社区)村(居)民本着全员自愿参与的原则,对照“新时代文明户”标准填写《申报“新时代文明户”自评表》,申请参加文明户评选活动,也可以在自评表中推荐其他村(居)民入选文明户(见附件1)。村(社区)要组织村民小组长、楼道长、文明志愿者帮助指导居民填写好自评表。
(2)“文明户”评选公示(11月8日—11月14日)。各村(社区)对照“新时代文明户”标准及文明户评选负面清单,对文明户自评表汇总统计并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文明户预选名单在各村民小组或楼道醒目位置张榜公示1周。公示栏内需备注相关办事处党政办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办事处党政办需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记录,有群众投诉或举报的家庭,需重点核查。
(3)办事处、村(社区)评审(11月15日—11月21日)。公示结束后,各村(社区)根据文明户自评表、文明户评选负面清单、公示反馈意见,对每个村民小组(楼道)的“文明户”名单进行逐一评审后报办事处审核。所有预选名单中的家庭成员如有涉及违法犯罪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以及有附件2所列负面清单行为的一律不得评选为文明户。办事处党工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文明户”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将数量统计汇总表(附件4)报镇党政办宣统科备案。
2.文明示范户评选
(1)“文明示范户”群众评议(11月8日—11月14日)。各村(社区)按照文明户自评表评定成绩、证明材料、群众推荐数量排名情况,确定“文明示范户”候选名单。以村(社区)为单位,每100户评选“文明示范户”1户。如出现自评成绩和推荐数量相同或“文明示范户”的推荐数量不足的情况,由村民小组长(楼道长)提名“文明示范户”候选名单,并邀请候选户周边邻居或本村(楼道)其他居民进行群众评议(附件3),参与评议的代表总计不少于10户。文明示范户候选名单由村(社区)审核后公示。
(2)候选名单公示(11月15日—11月21日)各村(社区)“文明示范户” 候选名单需公示1周。公示名单须在各村民小组或楼道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并在公示栏内备注所在办事处党政办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办事处党政办需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记录,有群众投诉或举报的家庭,需重点核查。
(3)办事处、村(社区)评审(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结束后,村(社区)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结合评选负面清单、公示反馈意见,对“文明示范户”候选名单逐一评定,审核后将评选材料报所在办事处汇总审核。所有候选名单家庭成员如有涉及违法犯罪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有附件2出现的负面清单行为一律不予评选为文明示范户。办事处党工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附件5)报镇党政办宣统科。
(4)乡镇审定备案(11月28日—12月4日)。春江镇“新时代文明户”创建活动办组织政法办、民政、妇联等部门对各办事处上报的“文明户示范户”进行审核备案,并报党委研究同意后发文表彰。
3.授牌表彰(12月30日前)。各办事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出的“文明示范户”采取召开大会、举办道德讲堂宣讲等形式,宣传表彰获评“文明示范户”家庭;镇党委对所有“文明户”、“文明示范户”组织授牌、挂牌,并对获得“文明示范户”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新时代文明户”创建活动是春江镇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是“正党风、强政风、淳民风”行动的重要抓手,各办事处、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动员、抓推进、抓评选、抓宣传,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工作网络,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该项工作。创建活动由滨开区(春江镇)文明城市指挥部牵头指导,并设立“新时代文明户”创建活动办,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宣统科。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办事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将“新时代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精神传达到位,工作要求布置到位,精心组织实施;组织党员干部、文明志愿者广泛参与到“新时代文明户”的创建活动中来,指导帮助群众参与创建工作;将“新时代文明户”创建活动与和美家庭、最美婆媳评选、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家风等活动结合起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程序,确保实效。文明户创评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村(居)民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新时代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新时代文明户”创评活动档案,将申报表册、会议记录、评选情况进行整理归档,落实专人管理。在此基础上,每年进行评选工作,动态管理做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典型引领,广泛宣传。通过滨开区微信公众号、简报、户外宣传栏、电子屏以及省市区电视、网站、报纸等多种渠道,对涌现出的文明户、文明示范户进行广泛宣传。将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家庭、先进人物、道德故事在镇、村(社区)道德讲堂进行宣讲。对文明户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村组、楼道、村(社区)进行宣传表彰,对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进一步提升我镇文明创建的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