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西夏墅镇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西夏墅镇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工作办法
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西夏墅镇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专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有力打击恶意欠薪、欠缴社会保险费和企业主弃企逃逸等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拖欠工人工资、社会保险费案件及时办结;确保弃企逃债等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得到依法有效打击与遏制;确保欠薪欠费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防控、高效处置,不发生因欠薪欠费引发的极端行为或恶性事件。
二、组织架构体系
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要坚持立足企业、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企业是解决拖欠工资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偿还义务和责任;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负责解决属地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工作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组建领导班子。成立镇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处理。各部门要明确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处置企业欠薪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人社中心:深入实施《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研究探索推广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职能,指导企业在运行困难的情况下,通过与职工协商约定方式适度调整工资支付标准;对已发生欠薪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协助企业做好清欠工作,防止欠薪事态扩大;对无法协商签订支付协议的,及时引导职工进入劳动仲裁、申请法院执行程序;加强排查积极搜集上报辖区欠薪企业情况。
(二)政法中心:结合网格化治理,密切关注全镇风险企业动态,及时预警,应急处置;对人社中心、建管中心处置欠薪事件中出现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问题,协调公、检、法机关配合解决;加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企业欠薪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工作;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依法预防和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协助有关部门把因欠薪引发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来信、来访等渠道搜集汇总企业欠薪信息;对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宣传政策,化解矛盾,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三)财资办: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工作,督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负责应急周转资金的审核、监管、拨付工作,做好相关账目台账。
(四)工会: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组织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拖欠工资问题的查处和争议调解工作;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水利站:负责完善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对水利建设领域市场的监管,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负责本领域的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给予限制。
(六)建管中心:加强对建筑业企业项目施工及建筑承包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及时掌握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格执行《常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对建筑业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的制度;对恶意欠薪案件,会同镇人社中心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加强排查积极搜集上报辖区欠薪企业情况。
(七)村(社区):村(社区)负责人积极配合区、镇相关部门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八)派出所:及时搜集掌握辖区内风险企业情况信息,掌控因欠薪引起的群访事件的进展情况,做好预警、稳控工作;与人社中心配合做好行政执行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人社中心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立案侦查,特别是加强对存在转移资产、处分财产、携款潜逃等嫌疑的恶意欠薪者进行监管,及时会同检察院、法院,实施刑事追究。
(九)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加强企业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主的宣传教育,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严重欠薪失信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全面调查摸底。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原则,各部门,要对辖区内和主管的所有用工企业、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专业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的建筑工程款结算、工人工资支付、劳务分包及企业用工等情况摸底调查;对全镇用工企业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调查,重点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型企业、年度内曾因欠薪欠资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对全镇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排查中,明确告知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欠薪报告制度,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自拖欠之日起5日内向镇人社中心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
(二)动态监测预警。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常州市新北区防范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应急处置预案》(常新委〔2012〕85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风险单位全程跟踪,对其工资支付、债务清偿运行等情况,组织开展实时监测、动态预警、信息上报工作。
(三)制定处置方案。对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具有风险隐患的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风险防范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班子和工作措施,做到预警在先、控制在先、防范在先;对已经爆发欠薪矛盾的企业,根据不同企业情况,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相应的企业矛盾处置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及时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处置工作一般应按照查明事实、控制现场(人、财、物)、协调调解、引导仲裁或诉讼的顺序进行,遇到特殊情况进行特殊处置。
(四)高效现场处置。一旦企业发生危机引发群体性事件,各村(社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于突然关停的企业,要立即启动应对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人员、控财物、控稳定。要控制企业印章、财务账册、考勤卡等重要文件,保护企业财产,保证资产安全和后期履行。其中:可以由当事人自行保管、且不会被转移、处分的,可以责令当事人妥善保管,如房产等土地附着物;当事人同意委托当地基层组织代为保管的,应当办理有关委托保管手续后进行妥善保管,保管费在后续处理时可优先受偿。难以采取上述两种办法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鼓励职工申请财产保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被哄抢的财产要按照规定追回并妥善保管。对逃逸或隐匿财产逃避支付工资的企业负责人,镇派出所要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
(五)依法依规处理。镇人社中心、建管中心要加大工人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力度,责令、督促欠薪、欠费企业限期整改,还要特别加强对劳务分包及用工行为的监管,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在查明欠薪事实的基础上,由人社、政法、建设、企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对欠薪、欠费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指导和协调快速进入申请仲裁、执行程序。镇人社中心应与区人社局、法院协作,确保受理的欠薪、欠费案件,得到快速办理,最大限度保障工人合法利益。
(六)保障职工权益。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镇人社中心要严格把关,确定欠薪金额,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在企业主外逃或企业难以支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利益方,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快速变现资产或筹集资金,优先支付、垫付职工工资。对建筑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镇建管中心要积极联系区城建局快速动用保证金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当地。
(七)打击恶意欠薪。对企业经营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刑事犯罪的,镇人社中心要配合区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依法保护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
(八)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专项工作。要面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进一步普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在社会面形成整治“两欠一逃”的浓厚氛围。要深入园区、企业和工地,在检查指导的同时向企业主、用工负责人宣传透彻依法用工的义务及恶意欠薪所承担的后果,推动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全面提高用工管理水平,尽可能从源头预防和控制“两欠一逃”问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品、设立欠薪维权窗口等方式引导职工依法讨薪、理性维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工作部署,建立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履职,在梳理、化解本辖区、本条线涉企矛盾时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确保职责明确,信息及时,流程畅通,配合协调,不断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二)及时反馈,沟通高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落实,对于工作中搜集掌握的各类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等级上报。对辖区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等风险信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由镇各部门汇总条线信息后定期反馈至镇领导小组办理,再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分析研判汇报,并将汇总情况通报各成员单位。对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达两个月以上,或者一个月累计被员工举报三次以上经查证属实,并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实行即时报告制度。由镇各部门在摸清事件概况后及时反馈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再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专题报告。各村(社区)、各部门对于上报事项要采取连续跟踪、滚动更新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考核,注重实效。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细化考核标准、确立责任倒查、实施一票否决等措施,确保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把各项措施都落到实处,不断强化我镇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专项工作、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情况通报各单位,并抄送镇组织人事办,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切实解决企业欠薪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各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西夏墅镇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西夏墅镇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晓杰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政法中心主任(兼)
叶 青 副镇长、安监办主任(兼)
奚文荣 副镇长、创新中心党支部书记(兼)
巢 彬 副镇长、梅林村党总支书记(兼)
曹 刚 副镇长(挂职)
成 员:万才龙 工会主席
何锦伟 政法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司法所所长、信访办主任
朱炜立 财资办主任
李 伟 农服中心主任、丽江社区党总支书记
吴志坚 水利站站长
邹华平 人社中心主任
李建定 建管中心主任
兰红娟 东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商红健 水塔口村党总支书记
张永伟 观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祁兆明 浦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坚峰 池上社区党总支书记
徐 健 华墅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汤岳明 香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艾亚芬 浦河社区党总支书记
吕小燕 梅林村党总支副书记
蒋 松 西夏墅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孙友才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社中心,由邹华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