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桥镇2018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新桥镇2018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全镇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和谐社区的创建,根据《新桥镇城乡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要求,制定2018年全镇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实施计划,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完善设施标准化。村(社区)功能区划分科学、方便居民、标识标牌到位、宣传公示展示内容齐全;村(社区)用房改造提升、符合标准。
2.推行服务网格化。网格划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基础设施和工作制度到位、宣传考核和保障措施到位。
3.加强沟通信息化。城乡社区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及时处理内网、外网信息;探索村(社区)建立微信公众号、微网站等。
4.督促活动社团化。结合镇级新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培育新的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基层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积极参加A级以上等级评估。
5.促进管理治理化。各村(社区)建立多元共治机制,解决城市长效管理、文明城市建设、物业管理以及居民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
6.推进居民自治化。民主协商会工作宣传并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按要求抓好落实。
7.提升社工专业化。所有社工年内参加培训不少于60课时,45周岁以下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社工培训和考试,全镇新增持证社工人数不少于9个。
8.打造特色品牌化。打造“一村一特色”、“一社一品牌”,各村(社区)打造自己特色品牌,突出亮点工作。积极创建市、区两级和谐社区。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设施标准化
1.具体内容:继续改造提升新龙湖社区、江湾社区、锦海社区、孙家巷村、茶庵村党群服务中心,在道乡社区、望湖社区和马鞍桥村布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到功能区分科学,标识标牌到位,网格化、社会组织活动展示、居民协商制度等公示上墙。继续积极创建和谐社区,新龙湖社区、江湾社区、锦海社区、朱家弄村、马鞍桥村争创市、区级和谐社区。
2.责任主体:各城乡社区。
3.配合部门:民政办、建管站。
4.时序进度:4月底前对城乡社区明确相关要求;5-11月指导城乡社区推进相关设施建设以及启动和谐社区创建,7月底进行半年度考核,对考核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12月底前完成对各城乡社区的考核评定。
(二)推行服务网格化
1.具体内容:明确城乡社区网格服务工作机制、工作要求、工作制度和具体内容等;结合已收集网格化管理信息,完善重点居民信息库,更新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内容,实现信息动态更新拓展,辖区资源共建共享。将新龙湖社区、江湾社区、锦海社区作为试点单位,实行每个网格定人、定责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实施居民分类服务,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3.配合部门:民政办、综治办。
4.时序进度:3月底完成城乡社区网格服务表,4月确定试点社区进行探索,每两个月对城乡社区网格服务工作进行督查;12月底前完成对各城乡社区的考核评定。
(三)加强沟通信息化
1.具体内容:利用城乡社区信息化平台,健全城乡社区“四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及时准确地进行内外平台信息更新,各城乡社区每周不少于2条新增内容,对“四级联动”事项及时高效办理;探索城乡社区建立微信公众号、微网站。
3.配合部门:民政办。
4.时序进度:3月底前对城乡社区信息员明确相关要求;4-11月指导城乡社区更新信息内容,7月底进行半年度考核,对考核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12月底前完成对各城乡社区的考核评定。
(四)督促活动社团化
1.具体内容:完善新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制定社会组织入驻评估机制,建立规范的“接受申请—筛选评估—入壳—孵化—出壳—跟踪辅导”孵化程序;对于新申请的社会组织提供办理咨询指导服务;大力开展社会组织活动和服务工作,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参加社创大赛、接受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方面的培训;开展全镇优秀基层社会组织评选工作。全年至少引进或培育社会组织2家,各社会组织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每个城镇社区、农村社区引进或培育社会组织分别累计达到9个、6个,镇社会组织参评率达100%,做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相关工作。
4.时序进度:5月底前组织各城乡社区到社会组织工作先进地区学习考察;6月份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9月份对参与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申报培训;12月底前完成对各城乡社区引进或培育社会组织数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促进管理治理化
1.具体内容:落实区、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文明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等文件要求,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及时整改问题,推进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继续实施“五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每两月召开一次会议,推进城乡社区及时整改长效管理相关问题。
3.配合部门:长效办、物管办、宣统口。
4.时序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五位一体”联席会议;5-11月开展月度考核,12月底前完成对各社区的考核评定。
(六)推进居民自治化
1.具体内容:探索民主协商会工作,推进民主决策、矛盾调解、民主听证、民情恳谈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协商会制度,并做好宣传及相关工作;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落实及检查,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不履行职责,群众评议差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市、区级和谐社区创建资格。
4.时序进度:3月底前对相关民主协商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要求;4-11月指导城乡社区做好民主协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7月底进行半年度督查;12月底前完成对各城乡社区的考核评定。
(七)提升社工专业化
1.具体内容:加强对社工培训指导,每名社工全年参加培训不少于60课时;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在业务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提供不少于2次培训课程;45周岁以下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社工培训和考试,新增持证社工数不少于9个;年内组织城乡社区骨干人员到社区建设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不少于2次。
3.配合部门:民政办、组织人事办。
4.时序进度:3月底前完成全国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4-12月落实城乡社区员工培训和考察学习工作;11月底前完成社工集中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12月底前完成对各城乡社区参加社工培训、考试情况以及取得职业水平证书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八)打造特色品牌化
1.具体内容:根据各城乡社区特色,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坚持“一村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发展方向,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立足各社区自身优势,打造推出文化品牌村(社区),并通过广泛开展各具特色、品牌靓丽的村(社区)文化活动,不断丰富文明城市内涵。有序推进史墅村、马鞍桥村和郭塘桥村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社区建设。
3.配合部门:民政办、宣统口。
4.时序进度:3月底前明确“一村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的工作任务;7月底进行半年度考核,对考核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12月底前完成对各城乡社区的考核评定。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舆论宣传。各城乡社区和镇各职能单位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引导驻区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走社区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道路。
2.注重统筹协调。各城乡社区要根据各自的特点,统筹好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好各方社会关系,为居民提供更广泛优质的服务,同时城乡社区内部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3.加大督查力度。按照进度安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进度不理想的单位,进行提醒督促;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难题,及时予以协调;对推进中需要指导的,及时加以指导,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