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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根据市《关于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市委农工办牵头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及市水利局组成了督查考核组,对新北区开展2018年第二季度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督查考核,本次督查采用暗访形式,随机抽查5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2个自然村,对村庄公共区域和家前屋后的秩序及管理、村内沟塘和区域内的河道保洁及公共设施设备等进行督查。督查过程中,市环保局徐德祥处长充分肯定了新北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取得的成效,对长效管理中存在的亮点表示赞同,同时也指出了长效管理细节上的不足之处。下一步工作中,各镇将根据自身不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督查巡查和整改,力争长效管理常态化,确保全面落实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