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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推进优秀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社人【2017】35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和社会事业局党工委会议、区人才办主任会议以及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给予冯雅静等人经费资助,现将资助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资助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月9日至2月15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及时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区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反映。组织人事处电话:85127371,纪检组电话:85181907。
2017年区优秀教育人才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