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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台汽车零部件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
常新行审环验〔2018〕4号
2018年5月9日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你单位《年产15万台汽车零部件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固体废物与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年产15万台汽车零部件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4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与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通江北路29号,本次技改内容计划包括:冲压车间、焊接车间考虑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基础上进行改造,冲压车间保留原有冲压一线,对冲压二线进行自动化改造,技工自动化水平;在原来焊接车间新建混流焊接生产线,汽车零部件分装及配送车间基础上进行扩建,将原总面积为12420平方米的车间扩大为53244平方米,改造后形成年产15万东风“风度”品牌系列车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15年7月16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的批复(常新环表[2015]146号)。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与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冲压机、焊接设备、风机等,通过减振装置、隔声板、消声措施进行降噪。(二)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废仓库2016m²,危险废物仓库576m²。危废贮存场所已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5万台汽车零部件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7)苏测(验)字第(1220)号]表明:(一)噪声:该项目东、南、北厂界昼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标准,西厂界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排放标准。(二)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2018年5月8日抄送:常州高新区(新北)环境保护局、新北区环境执法局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8年5月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