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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万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8〕25号
2018年8月14日
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州万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众泰4s店项目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州万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常州万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众泰4s店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万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众泰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7月组织该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薛家汽车城众泰大迈4s店,项目建成后形成呢喃销售汽车800辆、维修保养汽车15000辆。该项目于2016年8月12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批复[常新环表(2016)150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降噪措施。
(二)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废零部件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包装桶、废机滤、含油废物、废漆渣、废玻璃纤维、废活性炭、废油漆包装桶、含漆废物、废有机溶剂包装桶、废有机溶剂委托张家港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废铅蓄电池委托江阴春兴合金有限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委托常州市风华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万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众泰4s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7)环检(验)字第(192)号】表明:
(一)噪声: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东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排放限值。
(二)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噪声与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
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8年8月14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