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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子水晶酒店常州恐龙园店项目
常新行审环验〔2018〕27号
2018年8月15日
常新行审环验〔2018〕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州奕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桔子水晶酒店常州恐龙园店项目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州奕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常州奕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桔子水晶酒店常州恐龙园店项目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奕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桔子水晶酒店常州恐龙园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4月组织该项目的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因噪声未达标,企业经整改后重新提交检测报告,现形成了验收组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世茂商业广场4幢118号,主要从事住宿服务、酒店投资管理服务,酒店用品、日用百货、建材、装潢材料的销售,餐饮服务。该项目于2016年12月30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新环表[2016]264号)。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一)主要噪声源:油烟净化设备风机、多联式空调机组室外机、燃气容积式热水器、水泵。项目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二)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油渣及废弃食用油脂委托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厨余及餐余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设置单独的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堆放场所。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奕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桔子水晶酒店常州恐龙园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7)赛检(验表)字第(027)号]表明:噪声:该项目南边界、西边界、北边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限值;东边界噪声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8年8月15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