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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富邦电气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8〕31号
2018年8月16日
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富邦电气汽车用直流微电机项目(部分)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州富邦电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富邦电气汽车用直流微电机项目(部分)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富邦电气汽车用直流微电机项目(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7月组织该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昆仑路7号,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和二期设计产能均为年产300万台车用直流微电机。此次验收为一期项目验收,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台车用直流微电机。该项目于2018年1月22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行政审批局批复【常新行审环表(2018)39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交流电焊机,激光焊接机、定子组装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降噪措施。
(二)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该项目产生的清洗残渣、废粉料、含漆废物、废酒精、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胶手套、废墨盒、废电池和废切削液委托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常州常大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富邦电气汽车用直流微电机项目(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噪声: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二)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噪声与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
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8年8月16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