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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纳高性能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8〕55号
2018年10月30日
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博纳高性能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非织造产业用纺织品项目二期、博纳高性能材料三期项目(部分)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博纳高性能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你单位《博纳高性能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非织造产业用纺织品项目二期、博纳高性能材料三期项目(部分)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博纳高性能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非织造产业用纺织品项目二期、博纳高性能材料三期项目(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9月组织该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兴塘西路9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万平方米非织造产业用纺织品,于2017年6月14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新环表[2017]153号)。实际建设中减少部分主要生产设备,故形成年产2000万平方米聚酯和聚酰胺无纺布及2000万平方米聚酯和聚丙烯无纺布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为部分验收。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组、各类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二)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粉尘、废丝、纺布边角料、废熔流、废纸筒卷外售综合利用;废铂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危险固废:废包装桶委托常州赛科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废滤袋、蒸发残液委托光大升达固废处置(常州)有限公司处置;清洗废液委托常州市风华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博纳高性能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非织造产业用纺织品项目二期、博纳高性能材料三期项目(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8)赛检(验表)字第(016)号]表明:噪声:东、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及南、西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南、西厂界夜间噪声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该项目周边无敏感点,尚未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噪声与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
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若企业发生噪声扰民或投诉,需无条件停业整改。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