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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冬日金属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8〕79号
2018年11月27日
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州冬日金属幕墙制造有限公司铝单板加工生产扩建项目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州冬日金属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常州冬日金属幕墙制造有限公司铝单板加工生产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冬日金属幕墙制造有限公司铝单板加工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10月组织该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薛家镇春江路169号,项目建成新增年产铝单板2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18年1月25日取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常新行审环表[2018]44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橡胶减震垫、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二)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废品、边角料、铝屑、焊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喷涂废液委托常州锦云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桶委托常州明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水处理污泥委托常州鸿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纤维、废矿物油、过滤残渣、漆渣、废树脂吸附膜厂区暂存。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冬日金属幕墙制造有限公司铝单板加工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8)赛检(验表)字第(043)号]表明:
噪声:南厂界夜间,东、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西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排放限值;南厂界昼间环境噪声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略有超标。南厂界周边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噪声与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
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若企业发生噪声扰民情况,需无条件停业整改。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置和综合利用全过程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抄送: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环境保护局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7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