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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 2018年4月16日受理你(单位)申请的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类别:社会卫生服务站
名称: 常州荣大口腔门诊部
选址: 常州市新北区新荷花园13-2号
床位:0(张) 牙椅6(张)
服务对象:社会
法定代表人:曹寅
主要负责人:曹寅
拟设诊疗科目:口腔科******
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
其他:核定为营利性
有效期限: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9日止。
登记号:PDY00047-1320411115D1522
业务主管部门:常州市新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以下空白)
常州国家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章)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