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一:新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主要内容包括:根据控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求,制定控规修编计划,开展控规修编工作。
2.项目二:新北区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在评判新北区现状交通出行结构和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衔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新北区公共交通发展体系;重点对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线网发展的必要性、制式选择、线路及站点布局、关键穿越节点等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规划方案。
3.项目三:新北区停车资源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收集全区停车设施相关资料,对停车设施的名称、车位分布、车位数、车位大小、停车方式、建设年代等信息进行调查测量和信息数据整合,编制新北区停车资源分布图,并建设新北区停车资源数据库。一期重点普查三井街道、河海街道、龙虎塘街道、新桥镇范围。
二、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项目一的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一方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编制过地级市及以上级别的中心城区控规编制规划等相关经历,熟练运用本地的控规软件;同时应熟知项目所在地发展现状,或具有长期服务本地规划编制的经历;信誉良好,有省级或以上诚信单位称号。
(二)项目二的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规划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其他要求:编制过地级市及以上级别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等相关经历;同时应熟悉项目所在地的发展现状和规划情况,或具有本地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经历;信誉良好,有省级或以上诚信单位称号。
(三)项目三的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2.具有国家甲级工程测量专业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的测绘资质;
3.其他要求:应熟悉常州市空间数据标准和新北区规划建设现状,具有获取新北区各历史时期停车设施配套建设以及空间地理信息等相关数据的能力,并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和数据建库能力,近三年承担过新北区有关专题的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信誉良好,有近三年连续省级或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承接主体请于2018年5月29日下午5:00前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2.联合体协议书(项目一的承接主体如为联合体应提交);
3.有关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项目二的承接主体应提交);
5.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项目验收材料等为准);
6.信誉良好的有关证明材料。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8楼
单 位:常州市规划局高新(新北)分局
联系人:王竞英,联系电话:0519-85127573
常州市规划局高新(新北)分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