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本机关于2018年5月14日受理你(单位)申请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大拇指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新北区奔牛镇南观路10-6、10-7、10-8
校长:虞香
举办者:常州大拇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学校类型:民办非学历教育
办学内容:新概念英语、奥数、阅读与写作、儿童画
主管部门: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有效期限:一年(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