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无障碍浏览
智能问答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个人中心
首 页
新
视界
新
公开
新
服务
新
互动
新
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关于调整常州市龙城小学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7-03 来源:经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常州市龙城小学:
你校《关于常州市龙城小学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常龙小[2018]2号)收悉。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号)、《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9]187号)和常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常州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常价费[2009]1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你们学校近年来人员经费支出大幅增加、办学成本上升和教育收费定价成本监审的有关情况,现就调整常州市龙城小学学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常州市龙城小学每生每学期8400元。
二、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本标准从2018年秋季新生起执行,原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至毕业。
三、规范收费行为。你校须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的办学和教育收费政策,在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费按学期收取,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