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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卫生院:
你院《薛家镇卫生院关于核定床位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常价医[2016]89号),《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常价医[2018]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你院实际,现重新核定你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等工作。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卫生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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