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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2018年秋季,我局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申请材料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进行了资格审查,最终确定213人合格(名单见附件),认定合格人员将按以下途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邮递送达
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且已完成体检所有项目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将于近期通过邮政快递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现场领取
因妊娠期原因影响体检项目完成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发放,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512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新北区2018年秋季认定教师资格合格者名单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