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新北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摸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新北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摸排方案
为做好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摸排工作,根据省、市、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治理摸排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区成立由教育、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安监、城建、行政审批、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排查组。各镇(街道)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抽调人员,成立由教育、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安监、城建、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排查工作组,共同行动,提高摸排效率。各社区居委会等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协同作用。
二、摸排对象
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摸排内容
1.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现状,包括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等与《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处置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详见附件1)有关的内容。(由各镇、街道联合排查工作组负责并上报区联合排查组)
2.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重点排查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排查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坚决杜绝学校和教师有关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由区教育部门负责)
四、摸排方式
1.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登记。建立申报渠道,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主动申报信息,由镇(街道)联合排查工作组负责填写《登记表》。也可以采用约谈培训机构负责人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补充数据。
2.分片分阶段摸排。各镇(街道)联合排查工作组下设若干排查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负责指定区域内的摸排工作。第一阶段对学校周边、商业区和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区域进行摸排,采用“扫街”模式,重点推进工作;第二阶段对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涉及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持续推进工作;第三阶段对小区、街巷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纵深推进工作;第四阶段区审批、登记部门比对本部门掌握的数据,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工作。
3.中小学生和家长网上问卷调查。教育行政部门利用问卷调查形式,对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详细了解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科目、时长、费用等情况。区教育部门统计汇总,形成综合分析材料,为摸排提供参考数据。
五、时序要求
5月底前
区成立联合排查组,形成排查方案,各镇(街道)成立联合排查工作组。
6月15日前
全面普查登记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
6月20日前
全面排查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6月30日前
各镇(街道)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抽调人员,成立由教育、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安监、城建、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排查工作组,填写并及时上报《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情况调查表》,确保底数精准,问题查明,为分类处理提供依据
区联合排查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并按照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7月2日前
区联合排查组向市教育局上报数据
7月10前
区形成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六、摸排成果
区联合排查组及时汇总《登记表》,确保底数精准、问题查明、建档完善,形成本地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数据库,为分类处置提供依据。
七、工作要求
1.区和镇(街道)应及时建立联合排查组和联合排查工作组,配足人员,分好小组,划好区域,公开进度,注重复核。排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联合排查组成员单位间要共享信息,定期召开工作碰头会,分析数据,研判工作重点难点,做好摸排准备工作。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将掌握的线索提交联合排查组。
3.摸排时应发放专项治理的宣传资料,对分类治理的政策进行宣讲。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镇(街道)要一次性告知申办条件,并提供方便。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告知法律后果。
4.建立专项治理情况月报制度。各镇(街道)联合排查工作组要及时填报《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处置登记表》(仅报送电子版)、《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情况汇总表1》(附件2)和《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情况汇总表2》(附件3),每个月底前报给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董小方,联系电话:85127250,邮箱:1269981294@qq.com。
附件:1.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处置情况登记表(样表)
2.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情况汇总表1
3.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情况汇总表2
4.《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处置情况登记表》填写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