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局、农业局、公安分局:
为从源头保障城乡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长江魏村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的重要性
长江魏村水源地是保障常州市饮水安全的源头。近年来,在省政府、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强化应急水源地建设和污染源整治,水源地建设、管理和保护的水平逐步提升。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水环境保护压力加大,水源地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中,长效管护机制还不健全,保障水源地安全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魏村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在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的同时,把加强水源地管理与保护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来抓,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构建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的要求,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提高能力、规范管理,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强化全过程管理,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饮水质量。
(二)基本原则。滨开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和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实效,确保长江魏村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工作有序开展。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实施严格保护措施;坚持水陆兼治,严格限制水源地保护区上下游水域及相关陆域范围内的开发利用活动,加强水源地巡查监控,完善水源地应对突发污染事故方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三、落实重点任务
(三)着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保护水源地环境,强化污染源综合整治。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地无关的建设项目和设施,现有建设项目和设施在限期拆除或关闭的同时,要视情况进行生态修复。二级保护区内无入河排污口,无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现有项目要限期拆除或关闭。准保护区内无新建、扩建制药、化工、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上述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搬出。
(四)切实加强水源地水利工程维修与养护工作。加强水源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巡视,加强河岸、河床、河势监测与治理,保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附近河岸及河床稳定,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
(五)加强水源地监测。通过定期巡查、突击巡查、专项巡查和重点巡查等方式,监视水源保护区内饮用水、水域、水工程及其他设施变化状态,掌握工程安全情况。及时巡查发现各种人为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与环境的非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一级保护区做到每日巡查,二级保护区现场巡查每月不少于3次,准保护区现场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的监测,依法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的监测,依法发布水文情报预报。城建部门要加强通航水域船舶防污、油品危化品运输仓储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通报突发事故相关信息。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监测工作,定期通报原水水质。在水源地水质监测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报告机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通报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对可能影响本地区或其他地区供水安全的突发水污染事件,要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指导。
(六)建立健全水源地长效管护体系。新北区成立魏村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常新委办〔2015〕108号),指导水源地长效管护工作。区党政办(应急办)负责配合市应急办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影响水源地安全突发事件,统一协调,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区财政局负责水源地保护的经费保障。区城建局加强与市建设局工作对接,配合做好魏村水厂、水源地周边污水处理厂管理工作,指导魏村水厂做好水源地的巡查工作。区环保局配合市环保局加强水源地水质动态监测。区农业局负责与市水利局工作衔接,配合做好水量调配和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水源地水量动态监测;严格控制面源污染;负责水源地保护区内养殖业的搬迁和管理工作;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养殖场;加强水源涵养、湿地保护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和生态修复。区公安分局维护正常的水源地保护秩序,做好水源地保护区内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及时处理水源安全保障工作中发生的治安事件;加强通过水源地保护区的运输危险品、化学品、油类的车辆、船舶管理。滨开区(春江镇)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水源地保护区内排入各类污染物;推进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落实日常管护巡查队伍,建立长效管护制度组织日常巡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长江魏村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工作。
(七)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落实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的人员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对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投入力度,在水污染防治、城市建设、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项目中,优先安排水源地管理和保护项目,并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