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2017年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7】99号)、《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新委办【2017】62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工作目标。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在全区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263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加强组织管理,坚持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完善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通过全区教育系统和城建局的共同努力,2018年底前,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均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中小学生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晓率达到100%、参与执行率达100%、投放准确率不低于90%;学生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晓率达100%、参与执行率达90%、投放准确率不低于80%。
二、主要任务
(一)以点带面,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面。加大试点工作力度,逐步覆盖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尤其对非重点学校、低年级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和引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形成由点串线、从线到面的工作推动次序。加强对各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对减量的成效同安全文明校园和绿色校园等先进评比挂钩。
(二)突出重点,推动垃圾源头减量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并重。通过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习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细化有关无纸化办公、教材循环使用的措施,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拒绝浪费,力争在食堂餐厨垃圾、校园绿化垃圾和班级师生生活垃圾减量上有所突破。
(三)家校联动,社区辐射,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深入人心。
1.家校互动,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各校通过开展家庭知识竞赛、“小手牵大手”等系列活动,将学校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对家庭的影响和要求,自觉投身到垃圾分类行动之中。
2.社区联动,开展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垃圾分类达标共建。组织学校带领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倡导节约、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验做法,共同提高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质量和水平。
3.志愿行动,让师生成为垃圾分类的践行者。组建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学校、社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践。努力推动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社会氛围,不断夯实“美丽校园”、“美丽常州”建设成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
1.由区社会事业局与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联合制定出台《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环卫与所在学校联合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并确定示范学校名单。(附件1: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名单开展情况表)
2.各镇、街道学校根据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分层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小组,普及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学校在推进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并与属地环卫部门联系配合推进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0月--11月)
1.2018年10月起各镇、街道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处置的实施体系,属地环卫部门全面掌握本地区范围内学校生活垃圾设施的现状、布局情况,并做好指导与督促工作。
2. 落实课程,开设垃圾分类环保教育课程。鼓励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学校,开发设计校本实践课程,创新教育形式。指导学生掌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做法,鼓励师生共同研究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废弃物处置利用中的科学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和少先队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途径,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将廉洁教育、环境教育、节约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纳入日常教育中。
3.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已有试点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有助于校园垃圾分类的工作形式,制定适合本校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制度,不断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范围,细化垃圾分类标准,完成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课外辅导读物和课程计划。通过开展分类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开设校园垃圾回收日、旧物创意大改造、观看国外校园垃圾分类纪录片、“垃圾去哪儿了”等现场体验等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参与热情,巩固低碳环保意识,自觉践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8年12月)
1. 各镇、街道总结校园垃圾分类推广经验,组织优秀典型交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评比工作,打造典型、树立榜样,形成校园垃圾分类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分类实效。
2. 区推进小组将对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督查,对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大力推广其先进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和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联合成立新北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小组,以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为组长,以区社会事业局和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以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和考核督查我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
(二)制定政策,落实资金
各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资金按照《常州市新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新委办〔2017〕62号)文件精神落实。
(三)建立机制,强化考核
推进小组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调动各级落实该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附件2:各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通讯录)
附件.doc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