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聚集富民”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现就依托新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组成
12348法律服务队由区司法局12348平台、基层处、法律服务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吸纳各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参加;征集部分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做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加。法律服务队设队长和副队长各一名,队长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副队长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处处长担任。法律服务队开展工作时,可根据任务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补充人员构成。
二、 目标完成
12348法律服务队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法律服务资源充足、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也可自行组成12348法律服务分队。区法律服务队在4月底前完成组建,并适时开展工作。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填写《新北区12348法律服务队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于4月15日前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处,联系人:言孟平,联系电话:83813056。
三、 职责任务
1、参与党委政府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重大项目关注力度,适时提供贴近式的法律服务。加强纠纷风险预警和重大事件的排查,及时参与和做好重大事件处置,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2、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工作。深入基层组织、企业和人民群众,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广泛地开展法律服务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征集,组织研判,出台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产品。
3、提供公证调查取证服务。对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免于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公证事项,公证处无人员力量调查取证的,可由12348法律服务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4、组织巡回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按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律“六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5、参与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发生在当地或涉及当地群众的外地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针对事件的性质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法律专业人员主动出击,做好法律服务、善后法律保障和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为重度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上门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
7、开展满意度测评。结合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时掌握工作短板和不足,适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两聚一高”的具体措施,是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深刻理解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的重要性,积极报名参加法律服务活动,确保法律服务队常态运行,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建立运行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区司法局将建立12348法律服务队经常性活动机制,确保队伍常态化运行 ;建立评估机制,通过评估提高法律服务队的工作效能;建立考核机制,将法律服务队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相应的表彰。
(三)广泛开展宣传,树立良好形象。各单位要加强12348法律服务队的宣传策划和舆论引导,通过网络、微博、微信以及平面媒体,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熟悉法律服务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树立司法行政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附件:新北区12348法律服务队报名登记表
新北区司法局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新北区12348法律服务队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健康状况
所在单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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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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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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