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做好2017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执业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我局定于十二月中旬起对各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十二月中旬至一月中旬,具体检查时间与各所联系后确定。
二、检查内容
1、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三、检查所需提交材料
1、所年度工作总结;
2、内部管理台账资料;
3、开展业务活动的资料;
4、已结案件卷宗;
5、纳税凭证、财务报表;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局出具各所年度考核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的依据,望各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联系人:徐恺,电话:83813056。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