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金江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
常州市司法局:
刘金江于2017年9月18日致信贵局,反映新北区孟河法律服务所盛建丰、匡朝军执业问题。该件信访件交由我单位处理后,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刘金江本人沟通,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9月25日,刘金江致电我局要求该件信访事项缓一步再行办理,我局告知其有情况请当面沟通。2017年9月29日,我局受理该件信访事项后,刘金江本人来到我局,提出与孟河法律服务所的盛建丰、匡朝军之间存在误会,提出撤回投诉请求并在制作的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经我局进一步了解,刘金江目前再次委托匡朝军就其经济纠纷在孟河法庭诉讼,我局充分尊重其意思表示,给予其信访回复,同意其撤回信访投诉,并明确告知对其本次信访投诉不再办理。
我局将督促孟河法律服务所进一步规范执业,妥善处理好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避免该类情形再次发生。
新北区司法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