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预决算公开更加及时、规范、透明,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较大突破。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一是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综合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工作,其他处室协作配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跟踪督办。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定期督办制度。综合处负责定期不定期督促各处室及时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法规、财政工作开展情况等财政信息。
三是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决策部署,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工作。2017年,除涉密单位外,要求区所有部门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公开比例达到100%。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信息占0.3%;政策法规类信息占1.3%;财政预决算类信息占1.6%;业务工作类信息占1.6%;信息公开指南占0.3%;规划计划占0.3%;年度工作报告占0.3%;工作动态类信息占94.4%。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局累计公开10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该起行政诉讼案件是对方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开庭因对方未到场,经法院裁定对方撤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员综合素质亟待培训提高,上报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条例》要求,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出发,在前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出明确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其次我局将加强组织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质量。将开展各种形式的处室、财政分局信息员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督察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台账登记制度,每季度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31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6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6
单位负责人:王建军 审核人: 陈嘉 填报人:姚芳 联系电话:85179081 填报日期:201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