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站在新起点上,谋划2018年工作,我们将围绕新思想、新目标、新要求找准契合司法行政实际的聚焦点、切入点和发力点,紧紧围绕省厅、市局绩效考核要求和自身存在的短板不足,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和政法委的保障支持,以履职尽责、创新有为推动明年工作有新提升,保障大局有新业绩。
1.以细排查、联调处提升多元化解质效。以区委出台《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系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为契机,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转型增效。网格化排查。依托民政网格进行优化调整,努力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的综合网格。建立由“基本人员”和“机动人员”组成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队,基本人员由“老娘舅”调解义工、社区志愿者、楼道长(村民小组长)组成,全部划入网格,主要负责信息采集、传送或简易纠纷调处;机动人员则留在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协管员、法律顾问组成,专门负责一般纠纷调处或重大群体性隐患情况的上报。探索建立量化管理的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推动落实信息采集基础性补贴和调解个案补贴,充分调动网格化调解员的积极性。社会化调处。以镇(街道)“老娘舅”调解员协会为统揽,配齐建强村(社区)调处服务队伍,并根据调解员居住或熟悉区域进行分片安排,在楼道(村组醒目位置)设置调解服务公示栏,对调委会主任、网格调解员、驻村社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公示,推动调解力量沉在网格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当好德法相伴宣传员。联动化处置。根据当前矛盾纠纷易发、高发领域,加快建立区、镇(街道)层面的矛盾纠纷“大联动”化解处置队伍,下设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涉房地产、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类型专项工作组,努力形成重大矛盾纠纷“来之能战”、力量整合的专业化调处力量。同时,积极依托区、镇(街道)法律顾问团和驻村社法律顾问力量,推动在调解中更多引入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好第三方专业优势,提供法律建议,明确法律底线,推动调解工作情理法有效结合。
2.以广覆盖、大融合推动普法扩面增效。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围绕普法重点群体这个关键,将普法责任制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实现普法任务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的重大转变。区法宣办根据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普法任务安排,推动相关活动的联动开展和有效合作,整合各成员单位力量和资源,推动普法既分工明确又协调协作。 推动媒体普法延伸转型。在抓好新媒体常态化运作的同时,加强与“今日头条”等扩展性媒体和本土新媒体的有效对接,提升自有新媒体的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探索新媒体落地推广,推动在大型居住社区(小区)开展推广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普法新媒体的关注度。做好传统媒体普法的提质增效,一方面抓牢优秀普法素材的宣传推介,争取本土媒体定期刊发,高等级媒体适时录用。另一方面,结合中老年人等普法受众需求,抓好“12348”之“消防”、“安全”、“民生小案”等以案释法海报进村社,实现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有机融合。
推动法宣阵地高效覆盖。依托本土资源优势,将法治元素、传统文化元素等注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支持引导各镇(街道)在点上示范创优的基础上,加快打造群众身边、覆盖各村(社区)的法治文化“小景”,推动群众在健身锻炼、日常出行时都能受到法治文化熏陶。依托区平安法治公园建设,完成区法宣中心方案设计和项目招标,力争打造省内第一流的室外室内一体化布局的互动式普法宣传阵地。
3.以提品质、优服务惠及民生促进发展。深化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探索建设专业化团队+律所主任(合伙人)的名优法律援助团队,加快构建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见一次面”模式,有效提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环节规范化水平,在提升办案质量同时实现援助团队量质并举。引入外部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对法律援助案件到庭参加考核,有效提升办案质量。深化法律服务护企工程。以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为载体,以相关律所、司法所联合成立的专业服务团队为主体,牵头强化与园区管理机构和辖区商会的有效对接,制定相关服务“菜单”并做好充分宣传引导,实施点单式服务,努力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深化惠及民生保障工程。发挥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揽全局作用,凝聚辖区驻村社的“实体”与“虚拟”法律服务力量,在强化服务力量、服务渠道阵地媒体宣传的同时,更要通过好服务获得好口碑来实现群众的口口相传,使惠及民生、来到群众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真正成为群众知晓、服务实时、常态运作的品牌,引导基层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 以依标准、抓常态规范社区矫正运作。严把“入口环节”。严把审前调查评估关口,严格落实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村(社区)综合调查评估制度。针对本地暂住人员,严格核实居住证办理和房屋租赁合同等必备要件,核查相关人员是否常住辖区,有效降低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风险。严把“监管环节”。按标准落实电话语音汇报、生物考勤、腕表定位、网上巡查等稳控措施,在落实常态走访的同时,对重点人员实时开展突击查访和外围摸排,发现违反禁止令、不假外出等隐患苗头及时依法处置。同时,开展精细化监管,根据服刑人员不同犯罪类型,分类确定个性化监管措施。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有效对接,协调将重点列管服刑人员纳入公安重点人员开展管控,积极依托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有效发现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效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把“教育环节”。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或个别教育活动,创新公益劳动载体项目,有效拓宽矫正教育形式。深入开展适应性帮扶工作,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困慰问并协调民政部门办理临时性救助。充分发挥区社矫和安置帮教协会整合社会服务力量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对有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碍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咨询或者心理危机干预;对涉访涉诉的社区服刑人员,做好防激化教育。
5.以不松劲、抓到位夯实事业发展根基。司法行政工作
的重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我们将按照基层基础“365”工程的总体要求,抓好标准化、社会化和司法所管理体制三篇文章。扎实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规范运行。争取将司法所专编人员“实名制”管理、司法所所长任免等标准和要求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推动镇(街道)党委、政府适应司法所管理体制理顺后的新态势,会同区司法局做好专编人员规范管理和有序流动,确保司法所执法工作有人做,能做好。强化保障支持,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和转移支付经费情况,确保一线必要执法业务装备全额配备保障。务实推进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按照“抓牢重点,符合实际,逐个突破”的总体原则,制定下发司法所建设标准,加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推进力度,努力打造符合新北实际、紧贴地方标准的标准化运作司法所。深入探索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实体化运作。经过两年建设,社会组织基本实现各领域、各区域全覆盖,建了关键要用。为此,要在2017年出台购买服务办法的基础下,继续细化各领域购买清单和项目,努力以政府购买为引领推动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逐步走上正轨。探索事实上的司法局代管社会组织账户资金管理的相关模式,堵上资金管理方面漏洞,确保相关资金在第三方操作、监督下依法、规范、透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