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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农业局印发新北区农村财务辅导站
关于加强组级集体财务规范化
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
现将新北区农村财务辅导站《关于加强组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
2014年8月5日
关于加强组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农经部门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农村财务“双代理”制度和积极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农村财务检查和农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情况看,目前组级财务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还存在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核算不准确、财务公开不规范、财务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差等一些问题,农民群众对此比较关注、反映强烈。为切实加强组级(含组级股份合作社,下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利益,提高组级民主管理与监督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就加强组级集体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财务代理制度
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制度,是加强和改善农村财务管理的一种管理体制,也是农村财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前移的一种管理机制。
1.规范代理行为。尚未实行组级财务代理的地方,应在今年底前完善代理手续,通过村会计服务站与村民小组签订组级财务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代理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及时全面准确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指导村民小组搞好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工作;推行会计电算化,进一步改善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组级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规范账户管理。以村为单位设立组级资金统管户,并只能在一个金融部门开设一个银行结算账户,按村民小组设置明细账。印鉴由村会计服务站公章、村主任和站长(村会计)的私章组成,实行支票、印鉴分开保管。
3.加强村会计服务站建设。村会计服务站设站长1名,由村会计兼任,内设1-2名代理记账员和一名组级现金总出纳。现金总出纳提倡由村四职干部兼任。
二、严格集体资金管理
各类组级集体资金必须纳入账内核算,统一管理,严格按规定开支。
1.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一是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每个村组级的备用金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元,组如需使用大额现金应提前3天向村会计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不准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现金结算仅限于组级的零星开支、农户分配、劳务报酬等事项。组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10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二是统一管理银行存款。组级积累的集体资金,如暂时需办理储蓄的,应以村民小组的名义办理,严禁公款私存。储蓄存单统一由村会计服务站管理。三是严禁将组级集体资金出借给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准为外单位和个人借款提供经济担保。对已借出的资金要进行清理,手续不齐全的应及时完善手续,凡到期的借款应及时组织回收;对未经批准,擅自借出的集体资金,本着谁经手、谁负责收回的原则,限期收回,如有违规违法现象的,应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纪法律责任。
2.加强财务收入管理。村会计服务站要将组级的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等可分配收入,纳入账内核算。土地征(使)用补偿费、组级集体资产转让所得等专项收入,必须按专项资金的性质分类核算。组级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使用省农林厅监制的“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严禁擅自购买或印制收款收据。收缴的现金必须及时解缴到组级统管账户,任何人不准截留、挤占、私分、挪用和拖欠,不得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3.加强财务支出管理。组级每年年初要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公益设施建设投入、收益分配方案等。财务预算方案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经组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村委备案。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实行二级审核。组级开支凭证应注明事由,经经手人、村民小组长(组股份合作社董事长)签字,村委会主任(村股份合作社董事长)审核签字后,出纳员方可付款,记账员方能入账。无特殊原因不准跨年度结报票据。组级日常财务收支活动要按预算计划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追加支出或公益设施建设超预算增加的,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组内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村委审批后实施,不得先用后批。组级原则上不得列支招待费用。
4.加强收益分配管理。组级集体资产的变现收入不得用于农户分配。土地征(使)用补偿费增值部分和组级的年度可分配净收益可用于农户分配,由村会计服务站帮助组级制订分配方案,并经组内2/3以上的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村委(董事会)审批,报镇经管站备案后方可进行分配。
三、规范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必须落到实处。
1.完善民主理财制度。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民小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经组社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人数为3-5人。组级民主理财小组活动每年1-2次,理财活动情况有记录备案。
2.及时进行财务公开。组级财务每年应至少公开两次,将组级的财务收支情况逐笔向村民进行公开。涉及征地款、公益设施建设、农户分配等重要财务事项以及多数社员要求公开的其他经济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公开。半年度以张榜公布或印发书面资料到户的形式公开,年终除按上述形式公开外,还须召开组社员(代表)会议进行公开。组级财务公开资料必须在村会计服务站留存归档。
四、搞好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指导和监督组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各级农经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1.加强制度建设的指导。各村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级财务管理各项制度。镇、街道农经部门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2.加强会计代理业务的指导。各镇、街道农经部门要按照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政策法规的要求,指导村会计服务站搞好内部建设。指导财务人员搞好记账、核算、资金收支管理、凭证审核、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等代理业务,规范代理行为,提升代理水平。
3.加强检查监督。各镇、街道农经部门要强化对村会计服务站工作的检查指导。一是按照本意见精神,对本地组级财务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组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好的村会计服务站,要总结推广;对组级财务管理薄弱的村会计服务站,要指导其从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代理行为,充实调整村会计服务站人员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规范。二是平时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组织开展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落实、制度执行情况;组级资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财会人员执行财经纪律、廉洁自律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处理。
五、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是搞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镇、街道农经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认真抓好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1.选配好村会计服务站人员。村会计服务站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人员有缺额的,要及时选聘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责任性和业务水平强的人员充实村会计服务站;因年龄原因、业务能力弱、工作责任性差不能胜任现任岗位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
2.加强村会计服务站人员管理。要按照德、能、勤、绩的要求对村会计服务站人员加强考核。村会计服务站人员要逐步实行凭证上岗制度,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上岗资格,凭证上岗。
3.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村会计服务站人员平时要通过自学等途径,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业务知识、政策、财经法规、持证上岗、后续教育等内容的培训,从而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加强组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是继续深化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合格村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镇、街道农经部门要抓住契机,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对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村,要提出要求,限期整改。要大力宣传推广组级财务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进一步促进组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常州市新北区农村财务辅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