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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
会计科目设置及其核算的通知
各镇农经站、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提高财务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对我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报表格式进行统一设置,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科目设置及其核算要求说明如下:
一、会计科目
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各村现金控制在1万元以内,银行印章采用“双印鉴”管理,村会计(报账员)负责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按规定做好报账工作。
2.“应收款”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出租、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及按合同预先收取的款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应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往来账,进行明细核算。
3.“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及村民小组的债权债务。下设二级科目“成员往来”、“村组往来”。本科目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4.“林木资产”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营造的林木的成本。本科目设置“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个二级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林木的种类设置好备查台账。
5.“固定资产”科目。增设三个二级科目“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性固定资产”和“公益性固定资产”,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主要核算用于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包括出租发包和直接经营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商铺、标准厂房等;管理性固定资产主要核算用于管理活动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办公大楼、办公设备等;公益性固定资产主要核算用于集体公益事业的固定资产,如集体经济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敬老院、图书馆、老人活动场所及村内的道路桥梁、垃圾箱、公厕、绿化带、路灯建设、农业基础设施等。
6.“无形资产”科目。主要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生产经营、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如以土地出让金形式支付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明细核算工作暂归入资产台账登记范围。
7.“应付款”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购买物资或服务、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以及按合同协议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合同规定收到的定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但本单位支付可以收回的订金(押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应收款”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应付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往来账,进行明细核算。
8.“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等部门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管理的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小型水利支出拨款、政策性和社会性支出拨款等。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明细往来账,进行明细核算。
9.“公积公益金”科目。主要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主要包括从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价款、收到捐赠的资产、资产重估增值、弥补亏损等,下设8个二级科目,其中收入类有“土地补偿费”、“资产资源拍卖款”、“收益分配中提取”、“资产重估溢价”、“上级拨入或捐赠”(余额在贷方),支出类有“转增资本金”、“弥补亏损”(余额在借方),两性类有“其他”。
10.“经营收入”科目。核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村集体资产租赁给村民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所取得的收入。如将集体所有的房屋(商铺、市场、厂房等)、土地、基础设施等出租取得的收入。下设“租赁收入”等二级科目。
11.“经营支出”科目。核算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为取得出租收入而发生的租赁支出以及为尚未出租资产开展推介招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费和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税金纳入此科目核算。
12.“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核算村集体将土地、林地、果园、鱼塘等资源发包给农户、其他单位和个人而产生的收入。其中土地流转收益和集体土地收入纳入此科目核算。
13.“补助收入”科目。核算村级组织收到财政等上级部门的资金补助情况,下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级以奖代补”、“长效管护补助”、“其他”等4个二级科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上级部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级以奖代补主要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上级部门各类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奖励、补贴(助)资金(不包括形成资产类的项目资金)。
14.“管理费用”科目。
(1)“干部报酬”核算村级组织工作人员即村委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奖金。
(2)“报刊费”科目。核算村级组织办公用书、报刊订阅情况(注:村里为村民订阅的报刊杂志等费用,列入“福利费用—文教、体育”中核算)。
15.“公益支出”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益设施上的日常维护支出和长效管理上的支出。下设“基础设施维护支出”、“长效管护支出”和“其他”等3个二级科目。其中基础设施维护支出主要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桥梁等公益设施的日常维护支出,长效管护支出主要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长效管理时发生的各项支出和费用,如垃圾清运、道路保洁、河道管护、治安联防、违章清理等。
16.“福利支出”科目。主要核算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福利费(不包括兴建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资本性支出),本科目下设“五保户供养”、“贫(特)困户照顾”、“优抚费、抚恤金”、“计划生育支出”“文教、体育”、“社保、医保”、“年老社员补贴”、“其他”8个二级科目。
(1)“文教、体育”科目。核算村级组织在文化(包括村图书室增添图书、为村民订阅报刊杂志等)、教育(包括三好生奖励、考上大学奖励等支出)、村民大病补助、医疗补助、体育等方面的支出。镇可根据实际设置三级明细。
(2)“社保、医保”科目。核算村级组织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民社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及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的财产保险、老年人保险等。
(3)“年老社员补贴”科目。核算年老社员的生活补贴及节日慰问等费用。
17.其他需要说明的。(1)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没有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会计科目,发生预收企业上交款等预收款项时记入“应收款”科目,发生预付工程款等预付款项时记入“应付款”科目。(2)上级拨入资金可分为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补助(贴)资金和项目补助资金等,其中收到上级部门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补助(贴)的资金,列入“补助收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级以奖代补”中核算,收到因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建固定资产等投资项目的上级补助资金,列入“公积公益金—上级拨入或捐赠”中核算。
二、会计报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等也将作相应调整。
附件:1. 科目余额表、
2. 资产负债表
3. 收支明细表
4. 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