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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经新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区领导审核同意后,新北区党政办于9月20日下发文件,对新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将经济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市建设与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列。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要求,充分展示专项斗争的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新北区扫黑办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先后转发常州市《关于纪委监委介入涉黑涉恶案件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为切实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